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奖励在学院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中取得创造性教学成果的团队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现就我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学院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旨在奖励在学校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工作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团队和个人,鼓励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通过评奖工作,充分肯定广大教师的辛勤劳动和教学成果,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本院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团队和教师近年来取得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校产生积极影响。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共四个等级,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总数的10%、20%、30%,特等奖不超过一个(评奖结果可以空缺), 各等级的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要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要贡献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学校产生重要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学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三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效果,对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质量有较好的成效。

、推荐限额
  每个二级学院(基础部)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其他部门推荐不超过1个。

四、申报材料
  (一)总体要求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底。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两个以上部门或个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部门或第一主要完成人所在部门申报

(二)材料类别
  1.书面材料
  (1)《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一)一式一份;
  (2)《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十份;
  (3) 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十份;
  (4)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2.电子材料
  书面材料(1)(2)(3)的电子版,请同时向教务处(邮箱:ntsyjwc@126.com)报送。

五、成果完成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直接承担教学或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工作;

(三)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工作量饱满,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的个人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五)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三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

六、申报及评审
  (一)请2015年9月20日之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此次教学成果奖采取个人(或集体)自愿申报、二级学院(基础部)、各部门推荐方式进行,请各有关申报人员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由二级学院(基础部)、各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部门的责任。

(三)学校学术委员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组建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结果。

 附件:1. 2015年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 2015年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 申报材料书写、打印与装订要求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15年5月8日